发布时间:2023.09.21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,应当退还多付部分;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而对于“四舍五入”中的“五入”,则属于让消费者多付价款的情形,虽然涉及金额可能只有几毛、几分钱。
01、浙江超市多收3分钱,被罚3000元
02、多收4毛,罚款2000元
03、多收2分钱,罚款2000元
今年1月份,温岭城西某超市将结算金额34.68元四舍五入为34.7元,多收客户2分钱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相关规定,属于“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”,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相关规定,责令其改正,并处罚款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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