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.03.17
虽然说图书是商品,实体书店和电商都是经营主体,市场问题应该交给市场选择,让双方公平竞争。但要看到,图书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,一定意义上,图书更是一种战略性商品(国际出版商联盟定义),理应受到特殊的法律保护。
图书出版与销售与国家文化建设密不可分。实体书店的存在与文化城市的建设密不可分,它是在商业和文化领域跨界的,理想的情况应该是市场竞争与政府调节相互支撑借力。
从另一方面说,受益于互联网红利的电商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,让读者和出版社、书店共享发展成果。这并非限制竞争,而是要在共享中竞争服务质量。然而,图书电商主导了图书市场上的定价权,进而又在客观上逼迫出版社冷淡那些学术价值、知识含量很高的出版物,青睐娱乐消遣的“快餐书”“畅销书”,同时导致出版社又不得不虚高标价,然后再打折。这既影响了出版业高质量发展,又打破了内容供给的平衡,既不利于公众文化素质的提升,也有损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形象。
要解决“低折扣如竭泽而渔,社店电共存共生”的问题,从根本上说,还是要靠图书价格立法。比如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强调的“文化例外”,法国等欧洲主要国家实行的图书定价销售制,新书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按照出版社定价销售,出版一年或一定时间后可以按照一定折扣销售。
近10年来,推动图书价格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。这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必然现象,图书价格立法也确实到了走到前台的时候了。
当然,出版社和实体书店不能消极等待图书价格法的出台。在电子书发展越来越成熟的背景下,光靠稳定价格救不了出版社和实体书店,光靠“颜值”也不行,要加强自身的创新创造。
出版社应尽快研发、推行统一的图书发行“进、销、存”系统,并根据图书真实的市场表现及时调整选题方向、印数决策、渠道策略和营销方案,提高出版效率。同时,也要学习短视频电商的长处,多用图书直播吸引文化圈的广泛关注。
实体书店固然可以做“网红”,但更要围绕读书人需求开书店,围绕增加更多读书人开书店。特别是中小书店要深入社区,构建“小而美”的文艺空间,重点挖掘细分市场潜力。各地扶持政策和资金应向推动书店特色化、精品化、专业化方向转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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